{{ $t('FEZ002') }} 麟洛國中|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1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26633號函辦理。
二、本府前以111年1月13日屏府教前字第11101591700號函(諒達)轉教育部111年1月10日臺教綜(五)字第1112100051號函,請學校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簡稱指揮中心)戴口罩加嚴規定;依據指揮中心111年2月24日新聞稿(如附件),自3月1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規定,爰有關佩戴口罩規定請恢復依教育部110年12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70491號函頒「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辦理(其中歌唱課程佩戴口罩規定亦請遵循該指引辦理)。另課程外集會活動、校園空間開放、校園餐飲及其他教學或活動部分,亦請依前開防疫管理指引辦理各項防疫工作。
三、請學校持續依據指揮中心發布最新防疫等級及相關措施辦理。
正本:各高國中、各國小、本縣各鄉鎮立幼兒園、私立教保服務機構
副本:屏東縣家庭教育中心、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本府教育處國民教育科、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本府教育處特殊教育科、本府教育處教學發展科、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本府教育處學前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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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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