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1.有符合資格且有需求的同學,請於6/24日15點前跟導師登記。
2.旨揭同學若於110-2學期具補助身分,免繳相關證件。
3.拿餐券領便當,不是領現金。餐券僅供當日午餐兌換使用。
4.補助資格:經濟弱勢學生:持本縣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家庭突遭變故及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清寒(含父母非自願性失業一個月以上、無薪休假及任一方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者) 確實無力支付學生午餐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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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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