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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麟洛國民中學

公告訊息

檢送「112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培訓課程實施計畫」及「112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 暨閩東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實施計畫」各1份,請踴躍報名參加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2月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20007785A號函辦理。

二、為儲備高級中等學校閩南語文、客語文(以下簡稱閩客語 文)師資,提高閩客語文課程之教學品質,落實閩客語文之 傳承,並滿足各學校本土語文師資需求,爰教育部國民及 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南大學辦理旨揭認證培訓計畫。

三、112年度預計辦理4梯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課 程(詳參附件1),每梯次開課人數上限200名,每梯次培訓 課程為36小時,報名資格如下:

(一)年齡:年滿20歲者。

(二)具備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證書:

1、閩南語文組: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 以上,或國立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 證中高級以上證書。 2、客語文組:客家委員會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 以上證書。

四、112年度預計辦理8梯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作 業,每梯次開放報名名額為100名。(詳參附件2)

五、高級中等學校聘任教支人員時,請依下列順序聘用:

(一)具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以下簡稱高中)教支人員完訓證明 並經認證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

(二)具高中教支人員完訓證明、尚未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 證書,但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

(三)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惟受聘進入高中 端任教,請參加高中教支人員培訓課程(部分課程可抵免 時數)。

六、對旨揭計畫事宜有疑問者,請洽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計畫辦公室陳妍溱小姐,連絡電 話:(06)2133111分機192。信箱:chenyenjen@mail.nutn. 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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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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