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申請對象:設籍屏東縣之國中小客家子弟。
二、申請方式:填寫「扶濟之子」扶助學金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學校協助辦理申請。
三、補助金額:最高補助新臺幣5,000元。
四、注意事項:本案依收件順序辦理,相關經費支應完畢後即不再受理。
五、有申請需求之學生,請洽註冊組協助辦理。
{{ $t('FEZ003') }} 1789-09-15
{{ $t('FEZ004') }} 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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