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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麟洛國民中學

麟洛公告欄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1條、第3條,業經行政院於111年7月15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10017397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據行政院111年7月15日院授人培字第11100173973號函辦理。
二、檢附來函及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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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7-19|

{{ $t('FEZ005') }} 79|